今天的局面,有意无意间,腾讯貌似成了一个巨无霸,且获得了“全民公敌”的称号。其实,仔细算算,除了IM这个领域,腾讯在别的方面远没有达到霸主地位,更不用说“千秋万载,一统江湖”。
看看腾讯的财报,主要收入来自四块,广告、互联网增值、电信增值业务、网络游戏。除了互联网增值这块不好比较外,我们来分析一下其它三个方面:
首先看网络广告。上文已经提到,腾讯仅仅排行第三,且不到新浪的三分之一。这里不再赘述。
其次,看看电信增值业务。在2007年的Q1,腾讯也只是排在第二的位置,老大的位置被TOM占据。TOM的收入为3182万美元,腾讯的收入为2540万美元。
最后,看看网络游戏。在这个领域,腾讯甚至连三强都没有进入。2007年Q1的网络游戏收入,老大是盛大,收入为6529万美元;老二是网易,收入达6239万美元;老三是九城,收入3642万美元。腾讯的收入仅仅为三强中最弱的九城的一半,为1825万美元。
真金白银的简单一分析,就可以看出腾讯是有意也好,无意也罢,“公民公敌”的帽子是被扣上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