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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老总郭台铭大摆“劳动法龙门阵”,拉来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人大法工委的诸位官员以及中国人民大学的教授,前来助阵,高调宣布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社会就业形势日趋严峻、企业劳资纠纷层出不穷的今日中国,富士康大张旗鼓地给员工们奉送一份“无固定期”的饭碗,乍一看,不“铁”也美。可是,细一琢磨,顿时心生疑云,与当前的就业形势相比,与企业用人的惯用手段对照,富士康的“神来之笔”未免有点儿蹊跷,这份“无固定期”的精美大餐,是不是暗藏着“鸿门宴”的玄机啊? 听话听音,不妨先来听听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室处长童卫东的说法,针对无固定期合同,他说:“企业担心是不是僵化了劳动关系,又回到铁饭碗时代。作为立法部门,我们认为中国经济改革的一个重要成果就是扩大了企业的用人自主权。我们的劳动合同法不是要回到过去,而是要肯定这一成果。”这就是说,铁饭碗永远不存在了,无固定期合同与铁饭碗更不是同一概念。 是啊,中国经济改革首先从打破企业的铁饭碗开始,改了30年,怎么会重蹈覆辙?富士康的员工千万别心存侥幸,以为无固定期合同一签,就永远可以高枕无忧了,那是梦想! 不信,再听听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教授常凯是怎么讲的:“对于劳动者自动离职给企业造成的影响,确实需要研究。这对企业也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没有提前30天通知,这个主要是对企业的生产和管理造成影响。第二种情况是,把企业的商业机密带走了,造成经济损失。两种性质不同。” 富士康的员工兄弟们,其中的玄机听明白了吗?你要离职,可以,必须提前30天告知,这是你的义务,违反义务,那么用人单位出了问题,你要承担责任。请注意,用人单位出了什么问题?你要承担什么责任?到那时,就由不得你说了,公司怎么认定,你就得怎么兜着!不给你结工资和办手续事小,要是公司一口咬定你把商业机密带走了,你就吃不掉也兜不住了。 说到这儿,我想富士康的员工大概已经明白了,郭台铭的葫芦里装的是什么酒。富士康此举就是要借国家相关部门官员之口,以无固定期合同迫使员工就范:只要你能为富士康做贡献,你就别想走;你想随意离职,没门! 至于富士康会不会把签约的员工用到老,养到老,那就不是你们员工的权利了。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也是可以解除的,如果一方(注意:一方)或者双方发生了有正当理由和原因,就可以协商变更合同(这话可是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司副司长董平当场说的)。 试想,在一个几十万员工的富士康,资方要解除员工的无固定期合同,想找什么样的“正当理由和原因”找不到?说不定哪一天,一觉醒来,你们手里捧着的富士康“无固定期”饭碗,就不翼而飞了。到那时,你们是去找郭台铭,还是去找这些现场说法的国家官员?恐怕找谁都无济于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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