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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规范12月出台 国美苏宁执行力遭质疑 协调厂商关系 协调厂商之间(包括家电零售商之间的摩擦、零售商与供应商之间)的关系,是《规范》出台的另一个出发点。韩建华说,《规范》根据商务部去年颁布的《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希望建立一个公平的游戏规则。 《规范》指出,家电专业店向供应商收取促销服务费,应当事先征得供应商的同意、订立合同,明确约定提供服务的项目、内容、期限;家电专业店在进货、退货过程中,不准有损害供应商利益的行为;家电专业店不得有一系列限制竞争行为。 供应商质疑《规范》效力 参与了《规范》制订的国美电器营运副总裁孙一丁昨天向本报记者表示,行业规范是好事情,行业应该有竞争,但希望竞争得更有序。国美既然是制订者之一,自然会认真落实其内容。 苏宁电器总裁孙卫民则反问记者:“我们参与制订的,还会不执行吗?”他还表示,《规范》倡导了行业自律,重点在于规范同行之间的行为,无论是与供应商的关系还是对顾客的服务,希望同行能更多关注行业的长期繁荣,而不是恶性的竞争。 “有规范总比没规范好。”武汉工贸有限公司五金交电分公司经理李丰则表示,但对于具体条文,不便发表意见。 一位家电供应商坦言,《规范》的起草没有供应商、第三方中立机构参与,怎么能指望维护供应商的利益?而且《规范》只是一个推荐性行业标准,没有强制效力。 另一位供应商也直言,家电卖场与供应商之间已经签订了年度合同,合同已经规定了促销费是销售收入的一个固定比率,合同对于退货也已有规定。而在《规范》与合同之间,肯定合同是说了算,因此,《规范》的效果不会太大。 长期研究连锁业的逸马国际管理顾问集团首席顾问马瑞光认为,《规范》制订的初衷是好的,也是国美、苏宁向供应商示好的一个信号,但是实质性意义不会太大。去年出台的《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执行效果也不是很理想。 “收不收各种费用,是由零售商的盈利模式决定的,目前国美、苏宁的盈利模式都在转型之中,但在转型成功之前,它们不向供应商收费是不行的。”马瑞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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